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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:2014-04-05 童年作文

  又是冬天了。白天挂在阳台上的衣服,经过一个昼夜的晾晒之后,仍然没有干。第二天早晨母亲们去取衣服时往往会叹息:“真是冬天了,衣服晾了这么长时间还不干。”

  白天变短了,黑夜理所当然地在加长。早晨,天还是一片漆黑,学生们便从黑魆魆的小巷中往学校走,他们的家多半离学校很远,在兰州这座城市中,这样的学生为数不少。

  在中国的北方,冬天是寒冷的,天气又是那样的干燥,人们热切地希望能下几场大雪,但这里雪并不多。我爱雪,雪给人一种诗情画意。我爱雪,雪花撒在周身,让我这个生活在北方的女孩感受到丝丝凉意。同样,我也喜欢走在雪上的感觉,听,鞋子踩在雪上“沙沙”作响的声音多么美妙!

  我出生在一个小乡村里,从兰州坐汽车一个小时就到那个地方了。我现在的语文老师,就和我同属于那个地方�;�;甘草店。那地方很小,很多人都彼此认识,我出生的时候,父亲在那地方惟一的中学教书,母亲则扮演着永远属于她的那个角色——家庭主妇。我出生的日子,是过去每年全国举行高考的日子,所以母亲说我生下来就是考试的。那儿是农村,自然也是重男轻女的,因此,爷爷奶奶对我的出生很冷淡,母亲常常受气。在那一点上我感受很深,奶奶就曾经当着我的面对别人说,她这辈子只有两个孙子,别人家都有七八个呢,她就这么经常叹息,当着我的面。所以从小我就立下了一个誓言,以后做事一定要超过和我同姓的从我奶奶家走出去的男孩子。

  我小时候很傻,父亲把我放在自行车上,然后回房取东西,一转身,我就掉下来了,而隔壁那个和我同岁的女孩,她爸爸经常马虎,有时就把她丢在车子上,她就一直那么静静地坐着,不哭也不喊,当然也更不可能掉下来,有一次她就整整坐了一个小时。

  在父亲眼里,我很有意思。

  我和爸爸妈妈住在校园里,冬天的早晨,学生上操的广播一响,我就要急着出去。我们住在东面,离操场比较远,听见声音我就急忙穿我的红棉袄,然后就义无反顾地往操场跑,然后很满足地看学生做操,自己手也比划着,那样子很是可爱。爸爸说有一次下雪他跟着我,我的红棉袄在雪地里显得很是耀眼,他说,我那时的样子永远被他记住了,而且是一辈子。

  在我4岁那年,我们一家来到了榆中县城,爸爸调到了一中当老师。我们住在高出校园水平面三米光景的一个台子上,叫“王家台子”,台子上的一排房子分割成了四个院子,每个院子里住有两户人家。和我家同住一个院子的,是一位很年轻的阿姨,她姓魏。左边院

  里住着退休不久的李奶奶,右边院里有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小男孩,叫成成,他走起路来,身子总是一踮一踮的。

  刚来不久,我就认识了一个小姑娘,叫桃子,她长得很漂亮,经常扎着两个辫子,身体很是瘦弱,我想她现在应该已经是个漂亮的“大姑娘”了吧。她跟她爷爷奶奶住在一起,她母亲在她之前已生过一个女孩,但一直渴望生一个男孩,后来生了她,没办法就把她放在了奶奶家。在我印象中,她爸爸几乎没来看过桃子。桃子的爷爷在那所中学看大门,很多年了,一直是临时工。桃子的奶奶很节俭,经常让桃子捡一些易拉罐,桃子和我出去玩时总是很留心,后来我们俩就一块去捡,有时我看到了,就用脚把它踩扁,捡起来跑到桃子家门口,把易拉罐扔进桃子经常扔的那个地方。

  我和桃子还用柳条编草帽,或者除下柳条的皮做成可以踢的小毽子,还去大操场上找树枝,之后用它们的茎相互拨,看谁的先断……总之,在榆中县一中那个学校,有很多我们游戏的地方。

  离开那个小城后,我们一家来到了兰州。三年后,我回去过一次,那是去看桃子的。我一直在想她会变成什么样子,手里拿了一袋巧克力,是要给她的,但到达那儿时,我只剩下一块巧克力了,我给了她,但她像不认识我似的,躲在她爷爷身后。后来我又去一中找过她,但没遇上,只是听李奶奶说,她不好好学习,不会造句,就一直眼巴巴地等答案。我听后感到一阵悲凉。桃子,我的朋友,我们在一起时,你总在想你爸妈,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,现在如愿以偿了吗?

  我的童年更像是在无知中度过,在榆中那个用脚走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绕一个圈的小城里,我渐渐长大,我上完了幼儿园,该上小学了,那时候,我整整七岁了。爸爸大约在那期间不去给学生上课了,只是趴在写字桌前,不停地写文章,我们一家三口就靠爸爸的工资和稿费过日子。我知道,爸爸在忙着调工作,不久他就不见了,离开了那个他常常用的写字桌,我和妈妈变得孤单了。我按部就班地上学,要知道,我已经是小学生了。妈妈有一次给爸爸写信,我也写了几句,但爸爸说没收到。

  在学校,我有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,就是一年级两次数学竞赛都是全年级第一,是六个班的第一,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数学。转眼间,一年级读完了,我们一家要去一个新的地方了,那就是省城兰州。我向桃子、跛腿的成成、李奶奶,还有最后送我一大袋巧克力的魏阿姨道了别,离开了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小城。

  我来到兰州是1998年的事了。这次住处依然没变,还是在校园里住,一个临时的住处。那个学校当时在火车站旁,每晚我都能清晰地听见火车的进站声和汽笛声。而我就读的小学离我家还不到200米。家离学校近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。我记得,那时《还珠格格》刚开始演,我在中午就看两集,第二集完的时候,学校的预备铃也响了,但我竟没迟到过,哪像现在这样天天挤车。

  我在火车站那地方过了整整一年,后来爸妈到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收拾房子,我们又要搬家了。这地方离市中心比较远,在兰州市的最东边。我记得我们刚搬过来的时候,门口的那条大马路还坑坑洼洼,尘土飞扬。

  因为频繁地转学,不断地面临告别,因此,在小学四年中,我跟同学之间基本没有太牢固的友谊。当我面对新的环境时,大家看我的神情,就好像我是从地球另一端来的,我每每感到寂寞,于是拼命学习,目标就是在期中夺魁。我在那儿生活了一年多,但对其印象却很

  是不佳,四年级下学期还没完,就离开了那所小学,也结束了我的小学生活。

  简评:一般同学写童年生活的作文,总感觉内容过于单薄。王柑琪的这篇文章是个例外,她写得很扎实,就像大姑娘绣花,一针一线都能看见其用心和功底。作文的语言很有个性,有些句子很有内蕴,很有感情,也写得极自然。这一点对于一个初学写作者来说,尤其难能可贵。(荐评教师:王延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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